农村闲置花样豪宅,企业盘活“闲置商标”变废为宝!
农历狗年春节已经远去,村里的二狗,荷花,桂香都回到了城里,做回了写字楼里的Tony,lucy,Angela,留下了年老父母还有自己过年才回去一住的豪宅,各地农村又恢复了往日模样:村子里冷冷清清,胡同里连个人影也没有,只剩下一栋栋豪华别墅闲置在那里,等待来年春节的到来。
这样的情况不仅让人联想到知识产权中类似的存在,那便是“闲置商标”。随着市场经济的繁荣展开,我国大大小小的企业遍地而生。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深入施行、市场主体对商标和品牌的认知与重视程度不断加强,使近年来商标注册申请量以突飞猛进的速度直线攀升着。与此同时,在大量的有效注册商标当中,存在着很大一部分未能得到有效运用的商标。从全国多个地方的工商部门了解到,商标闲置现象在各地普遍存在,即便在北京、上海,也依然有大量的商标因为种种原因被束之高阁,导致了商标资源的严重浪费。对此,专家指出,《商标法》关于商标转让的相关条款,为闲置商标资源在商业经营中重新焕发生机提供了法律支撑。
闲置商标是指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原始取得和继受的途径,获取商标专用权后,从未使用或连续三年以上停止使用的注册商标,新注册商标在使用之前也属于闲置商标。而沉睡商标是指尚未达到闲置商标的实际未使用年限,但商标注册人已经不再使用或不再经营管理的注册商标。
专家指出,商标闲置带来的资源浪费,给企业的发展带来了严重影响,如何运用好《商标法》规定的商标转让条款、有效地盘活闲置商标资源,已经成为政府、企业和社会亟待解决的新课题。企业可以通过购买、转让等方式将闲置商标资源盘活。这样可使企业省去查询、申请、审查、核准等一系列程序,节省了一到两年的时间,对于出让方与受让方都不失为一种明智的选择。
闲置商标的产生是在我国商标总量快速增长的大背景下,由于法律制度不健全、商标注册非理性、企业生命周期缩短、行政机关忽视商标使用管理等多重原因造成的。随着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倾斜,商标局开始重视商标闲置问题,完善处置“无主商标”的法律规定,整合全国工商力量,开展闲置商标清理工作。
商标的功能在于“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区分商品和服务的来源”。积极盘活闲置商标,不仅是为了挖掘其潜在的商业价值、最大化利用商标资源,也是促进社会进步、促进企业发展甚至促进商标注册、维护、审查工作展开的强大推动力。值得注意的是,无论转让商标还是商标许可,除了必须遵守的法律规定,还应该建立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商标交易渠道之上,交易双方各取所需,闲置商标被回收再利用,才能最大程度地发挥闲置商标的价值。(名商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