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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花10万买二手车,拿到车检后傻眼了!向法院起诉竟被驳回!买二手车一定要注意这些!

汉兰达 2021-08-19 0 898

二手车这几年属于高速发展的热门行业,虽然发展势头猛,但同时存在着很大的风险。因为购买一台二手车的风险远不止检查车况那么简单。

之前,新疆乌鲁木齐一男子本以为低价买到二手车是捡了个便宜,没想到事后验车发现车况比预想的要差,心生悔意想要退车、并索赔三倍赔偿金。具体是怎么回事呢?听分享君慢慢道来~

2017年10月,刘某计划购买一辆二手车。恰好在微信朋友圈看到乌市新市区某二手车公司的工作人员张某发布的一条出售别克车的信息,“无大事故,车况一切正常,现一口价:10.35万……”

买二手车后悔 想退车索赔

正好刘某知道这款车的性能,且诱人的车价也让他有了消费的冲动。

很快,他与二手车销售张某取得联系,并前往该二手车公司看车。二手车公司工作人员告诉他,该车发生过碰撞,翼子板受损等情况……但最后,刘某还是与二手车公司协议,并以9.6万元的价格购买了该车,于2017年11月1日签订二手车转让协议。

约定“乙方确认所购车辆的目前状况及价格,不得以车况和价格为由中途退车”,并注明“车况已确认,不退不换,明天过户”字样。

协议签订后,二手车公司向刘某交付了车辆。在第二日就将车辆变更登记至刘某名下。

拿到车的刘某在11月8日单方委托某验车公司对该车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车辆翼子板、防火墙、减震器有焊接痕迹,前挡风玻璃及仪表台受损。

看到验车结果后,刘某心生悔意,多次与二手车公司协商,想要撤销购车协议并要求二手车公司赔偿三倍购车款。

但二手车公司认为,在售车前自己已将车辆发生过事故的事实告知刘某,且合同已履行完毕,因此不同意退车且支付三倍的购车款。

两方协商未果,因此,刘某将二手车公司告上法庭,要求退车,并赔偿自己三倍购车款。

2018年4月,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

法院判:二手车公司不存在欺诈

庭审中,二手车公司认为,在车辆交易过程中,工作人员就已明确告知刘某车辆受损的事实,不存在欺诈,且刘某在和公司签订的协议中也写明了车辆的车况及价格,并约定在交易时确认车况,车辆不退不换,不得以车况及价格为由要求退车。

小问题:二手车公司在出售涉案车辆过程中是否存在欺诈行为?

刘某在庭审中提供了双方在车辆售出21天后补签的二手车转让协议,但该份协议却不被二手车公司认可。

二手车公司表示,刘某在发现问题后未告知二手车公司并进行协商,而是称合同丢失要求重新补签合同,该合同与二手车公司留存的一式两联的合同不一致。

法院在审理后认为,双方的买卖合同关系应自2017年11月1日首次合同签订生效时即成立。而刘某在购买时也知道车辆曾发生过碰撞、受损的事实。

至此,法院认为,刘某在明知二手车曾发生过事故的情况下,对车况进行合理预判,在充分知悉车况的情况下再作出购买与否的决定。

因此在该案中,二手车公司不存在欺诈行为,因此法院不予支持刘某三倍赔偿款的请求。最终,法院驳回了刘某对二手车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三倍赔偿适用的前提是因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的欺诈行为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

但刘某对上述判决不服,向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8月13日,乌市中院驳回了刘某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

在此事中虽说二手车公司不存在欺诈;但也可以看出来,二手车虽然带来更高性价比的同时,也藏着不小的风险。(哈密车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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