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闲置房屋的房产税问题
问题描述
老师您好,我单位有一部分设备、房子闲置,2017年八月就闲置了,但是一直没拆,两年了都没用了,账上已处理,这种情况房产税还交么?
专家回复
房屋闲置不用,如果属于财税地字〔1986〕第8号第十六条或第二十四条规定情形的,免征房产税;如果不属于前述情形,确实纳税有困难的,按照房产税暂行条例第六条的规定,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定期减征或者免征。
《房产税暂行条例》:
第五条 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四、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五、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第六条 除本条例第五条规定者外,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定期减征或者免征房产税。
《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 (财税地字〔1986〕第8号):
十六、关于毁损不堪居住的房屋和危险房屋,可否免征房产税?
经有关部门鉴定,对毁损不堪居住的房屋和危险房屋,在停止使用后,可免征房产税。
二十四、关于房屋大修停用期间,可否免征房产税?
房屋大修停用在半年以上的,经纳税人申请,在大修期间可免征房产税。(中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