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首出闲置农房盘活细则,明确农房租赁期限不能超过20年
新《土地管理法》8月底通过,其中关于宅基地的第62条中首次提出了鼓励盘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及农房。这一新提法让专门出租农村宅基地及农房的美丽新乡村网站受到更有意下乡租房者的追捧。而9月20日,《中央农村领导小组办公室 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苦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更是对鼓励村集体和农民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及闲置住宅做出了明确规定。这让美丽新乡村这样的农房出租网站更是迎来利好。
《通知》对盘活方式提出了指导意见,鼓励村集体和农民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通过自主经营、合作经营、委托经营等方式,依法依规发展农家乐、民宿、乡村旅游等。
同时《通知》规定,城镇居民、工商资本等租赁农房居住或开展经营的,要严格遵守合同法的规定,租赁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合同到期后,双方可以另行约定。这明确了城镇居民和工商资本可以租赁农房居住或经营,并且明确农房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
另外,《通知》对闲置宅基地整治、转让、有偿退出做出了指导。在尊重农民意愿并符合规划的前提下,鼓励村集体积极稳妥开展闲置宅基地整治,整治出的土地优先用于满足农民新增宅基地需求、村庄建设和乡村产业发展。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产生的土地增值收益要全部用于农业农村。在征得宅基地所有权人同意的前提下,鼓励农村村民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向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农户转让宅基地。各地可探索通过制定宅基地转让示范合同等方式,引导规范转让行为。转让合同生效后,应及时办理宅基地使用权变更手续。对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各地可以多渠道筹集资金,探索通过多种方式鼓励其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
这次发布的《通知》将让更多有意下乡居住和经营的城镇居民以及工商资本吃下定心丸。(中荣漫游之美丽新乡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