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背景下盘活农村闲置用地的多种方式
根据中国农村闲置用地现状,结合乡村振兴战略规划、中国农村闲置耕地、闲置宅基地、闲置二三产业用地的整理与再利用路径。结合乡村生态振兴的要求治理和修复受污染闲置耕地,根据现代农业生产要求改善闲置耕地的利用条件,结合农业新业态整理和再利用耕地,是处置闲置耕地的有效路径。
一、长效机制的根本
第一,开展存量盘活农村闲置用地潜力调查评价,编制存量农村闲置用地利用规划。
第二,加快出台农村闲置用地利用管理的法律法规。
第三,以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联动推进农村闲置用地盘活利用。
第四,建立农村闲置用地利用的配套机制。
二、创新模式是前提
鉴于我国各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差异较大,各地农村盘活农村闲置用地利用的模式也存在差异。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尤其是近年来随着农村新产业新业态蓬勃发展,乡村的多功能性被人们重新审视,农村宅基地的功能也发生了转变,从单一的居住功能拓展为多元复合性功能,进而引发了社会资本投资农房进行开发经营的热情,为盘活利用存量宅基地、满足社会主体利用农村土地发展新产业新业态的需求创造了良好条件。
鉴于此,基于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在乡村振兴背景下可探索实施以下模式来推进农村宅基地盘活利用:
一是“农民+村集体+社会资本”模式,主要由村集体统一组织,将农民的农村闲置用地及闲置农房以出租的方式引入社会资本投资开发经营,农民获得租金收入,村集体及农民共同参与收益分配,该模式具有“统一组织、一体化发展、多方共赢”的特点,可有效解决村民及村集体的资金短缺问题。
二是“农民+村集体”模式,主要由村集体成立合作社来统一组织开发运营,通过村民集资、政府政策支持、争取项目等途径,依托村域现有资源条件、产业基础对存量农村闲置用地进行盘活利用,对农村闲置用地进行改造并统一对外经营。
三、做好村庄规划
科学实用的村庄规划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美丽宜居乡村的基础性工作,是优化乡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开展乡村各项建设工作的重要先导。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应加快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实施。发挥村庄规划的“龙头”作用,统筹谋划不同类型村庄的发展定位、主导和特色产业选择、“三生”用地空间布局、乡村人居环境整治与生态保护等各项工作。
针对村庄现有的农村闲置用地,结合乡村特色产业发展、村庄村容村貌整治、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和基础设施建设,以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建设美丽宜居新型农村社区为目标,根据不同村庄的发展现状、区位条件、资源禀赋等,按照集聚提升类、城郊融合类、特色保护类和搬迁拆并类等村庄分类发展思路,编制不同类型的村庄规划。
在村庄规划中可统筹安排闲置农村宅基地用于村民委员会、综合服务站、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卫生室、养老和教育等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以及为发展乡村工贸、休闲服务、乡村旅游等产业提供用地空间,以激活农村土地资源资产、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保障乡村振兴用地需求。
四、探索不具备复垦适宜性的闲置宅基地的商业化利用
对于耕作层修复和生产设施条件建设难度大而不宜再复垦的农村闲置用地,可探索其商业化用途。
首先,加快探索农村闲置用地和闲置农房产权结构分置改革。借鉴农用地的“三权分置”改革经验,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的“三权分置”改革,落实宅基地的集体所有权,保障农户的宅基地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的使用权,激活农村宅基地的产权权能,为闲置宅基地在乡村振兴中能以商业化形式开发利用做好制度安排。
其次,开展闲置宅基地的多样化经营。宅基地是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主要资源和资产,鼓励村民和农民集体努力在市场经济中挖掘闲置宅基地的增值潜力,整理和美化闲置宅基地,并以入股、出租、联营等多种方式开展闲置宅基地的市场化经营,让农民和农民集体经济组织获得股金、分红、经营利润、租金等收入,助推“农村美、农民富”的振兴目标。
再次,拓展和完善宅基地的融资功能。目前中国农村宅基地产权登记已基本完成。在宅基地产权主体清晰,权责明确的前提下,各地在闲置宅基地顺利开展再利用之后可加快完善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政策,积极探索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操作模式,努力实践闲置宅基地的融资功能,以更好地激活农村闲置的土地资源,带动社会资本参与乡村振兴建设,提高闲置宅基地利用的综合效益。
结语
开展可复垦农村闲置用地的复垦工程,推进不具备复垦适宜性的闲置宅基地的商业化利用和资本化进程,是处置闲置宅基地的有效路径;完善农村闲置用地的管理政策,发挥地方政府在农村闲置用地中的管理与服务职能,引导农民集体经济组织科学地整理和再利用。(华地行土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