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出台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将会迎来这些变化!
为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环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我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要求,促进我县再生资源回收行业规范、健康、有序发展,我县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德安县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一起来看一看我县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将会迎来哪些变化。
主要目标
到2020年,形成全县再生资源回收统一、规范、高效的管理机制和工作机制,其中:规划建设1—2个再生资源集散交易市场,当前重点打造一个综合交易市场;乡镇、社区建立100%全覆盖的规范化再生资源回收网点,最终形成与城镇化进程相适应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实现95%以上的流动回收人员纳入规范化管理,95%以上的再生资源进入规范化市场进行交易和集中处理,实现再生资源的产业化经营、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彻底解决垃圾废旧资源回收站盲目设点、扰民乱市、无序经营,严重影响城乡环境面貌的乱象。
主要任务
(一)夯实体系基础,科学规范设置再生资源回收网点
1.规范回收人员管理。要按照统一车辆、规范经营的原则,加大对流动回收人员的管理,建立一支运转顺畅、管理规范的流动回收队伍。
2.科学设置回收点。要按照“便于管理、便于交售”的原则科学规划建设回收点,城区以社区为基础,每个社区可合理设置1个回收点,每个乡镇设1个回收点。
3.严格管理标准。按照环保和规范管理要求,回收点需统一标识,所有物品入室,不得占道收购、分拣、整理、堆放废品,除集散市场外,所有回收点不得从事拆解、清洗等可能产生环境污染的加工业务。城区回收点的再生资源要做到日收日清。
(二)打造体系核心,规划建设再生资源集散交易市场
1.科学布局再生资源集散交易市场。再生资源集散交易市场是构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的核心,是促进资源有效配置的重要载体。坚决整治再生资源回收站“遍地开花”的乱象,由政府统一规划,引入社会资金,在县城和国道、省道、高速公路两侧可视范围之外远离居民区且交通便利的地方设立1—2个集交易、分拣、初级加工、储存、集散为一体的再生资源集散交易市场。报废汽车拆解回收点可根据实际需要另行选择一处适宜场地。
2.明确建设标准。坚持集约用地,明确功能分区。再生资源集散交易市场占地面积原则上不低于80亩,按适合再生资源经营、管理要求建立封闭式生产车间,地面全部硬化,内设商品交易区、分拣加工区、仓储配送区、配套服务区和办公大楼等功能区域。集中建设污水处理区,废水、废气、废渣的处理要到位,污染排放需达国家标准。
(三)加强体系整合,提高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效率
1.与垃圾分类工作相结合。通过电视、互联网、微信、报刊杂志等媒介手段进行宣传与引导,纠正普遍存在的把再生资源等同于“垃圾”的错误认识,结合垃圾分类工作的开展,鼓励和推动回收体系与垃圾收运体系各环节有效衔接。
2.提高分拣回收技术水平。鼓励企业积极引进先进设备和加工利用技术,开展精深加工,创新经营业态,改造升级传统的回收、分拣、加工处理工艺。
3.增加回收种类。通过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的资源整合,培育行业龙头企业,规范、精简流通环节,通过科学合理分拣、初加工,提升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效率。改变“利大抢收、利小少收、无利不收”做法,在回收废旧金属、塑料、纸张的基础上,增加玻璃、橡胶、报废机电设备等再生资源品种的回收利用,拓展回收品种范围。
(四)强化体系管理,建立健全标准化回收管理机制
1.实行“四集中”管理。通过规范再生资源集散交易市场,采用现代经营管理模式,有效整合再生资源回收—加工—利用各个环节,实行再生资源管理“四集中”,即“市场集中建设,资源集中营销,污染集中治理,部门集中监管”的可持续发展格局。
2.明确建设、经营主体。根据我县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现状,采取招投标或竞争性谈判的模式,引入有实力的龙头企业建设运营集散交易市场,并由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租赁市场开展经营活动,建设运营方向经营者收取场地租金和物业管理费用。德安县再生资源集散交易市场集中开展再生资源回收、加工业务,并由市场运营主体委托城区及各乡镇回收点进行收购。
3.强化行业监管。重点整治回收网点私自加工、噪声扰民、安全隐患突出、占道经营、乱堆乱放等现象。加大环保执法力度,严格以环保、节能指标为主要依据的行业准入和退出机制。
实施步骤
(一)研究部署阶段(2018年):10—12月份,完成再生资源集散交易市场的选址和前期规划。德安县再生资源集散交易市场由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确定并培育1—6家再生资源回收加工企业作为市场经营主体,受委托开展经营。
(二)全面落实阶段(2019年):我县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目标任务全面完成。9月份以前全面完成再生资源集散交易市场的建设,包括土地平整、硬化及厂房建设,并投入运营。做好原有再生资源回收网点的清理整顿工作,加强对再生资源回收网络的优化和整合,开展对现有回收网点的撤并和升级改造。9—12月份符合规范要求的企业和经营户全部纳入再生资源集散交易市场规范经营。形成网点布局合理、管理规范、回收方式多元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
(三)巩固提高阶段(2020年6月):理顺构建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管理机制。对再生资源集散交易市场,城市主干道路、居民生活聚集区等周边站点实施重点监管,对其他网点开展定期检查,建立动态更新的管理台账;逐步形成与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充分对接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提高主要品种的回收率,巩固并提高我县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成果。(德安县政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