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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置农房能靠共享活起来!

依旧 2021-08-09 0 738

目前,村里已有10户农民把自己的闲置房屋租赁出去,建成了3处民宿,还有2处正在建设中。——淮南市八公山区八公山镇妙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贾全少

 “闲置农房分属各家各户,要有一个明确的主体,才好统一推进盘活利用工作。——八公山区农业农村水利服务中心主任周杰

农房出租共享盘活闲置资源

3月18日上午,春风料峭。沿着蜿蜒起伏的山路,汽车穿过八公山风景区,出了景区南侧大门,一座傍山而居的小村庄映入眼帘——这里是淮南市八公山区八公山镇妙山村。进村后不久,车子在一个写着“青石园”门牌的院子前停下。

“这是我们刚刚改造好的一处闲置农房。”妙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贾全少带领记者走进院子。院子内是一座两层楼房,上下一共八个房间。记者看到,该处房屋已经被改造成一家民宿:墙壁刷上了新漆,院子进行了绿化平整,楼梯新装了扶手,每个房间都装修成了标准间,床铺、电视、卫生间等设施一应俱全。

在此之前,由于房主进城居住,这处房子已经被闲置多年。直到去年,八公山区被列为省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试点区后,这里不少闲置农房才迎来了重换新貌的机会。

“妙山村就在风景区旁边,环境优美,非常适合发展生态旅游业。”贾全少介绍,利用闲置农房发展民宿、农家乐,既能盘活闲置资源,还能给农户和村集体创造收入。“目前,村里已有10户农民把自己的闲置房屋租赁出去,已经建成了3处民宿,2处正在建设中。”

通过租赁,闲置的农房在房主与租客的共享关系中得到了再次利用。不过,由于原房主长期不在村里居住,对于有需求的租客来说,直接与房主联系不方便,不利于闲置农房的开发利用。“闲置农房分属各家各户,要有一个明确的主体,才好统一推进盘活利用工作。”八公山区农业农村水利服务中心主任周杰介绍,镇村联合成立了旅游开发公司,摸排村里愿意出租房屋的农户,与他们签订租房协议,统一收储闲置农房,再进行开发利用。

目前,八公山区共摸底造册闲置农房49套,建筑面积5653平方米、院落面积6006平方米。其中,已有12套改造成民宿。与此同时,八公山区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规范化流转交易平台初步建立,实现了VR看房、供需信息共享、合同备案等线上功能。

“去年我们就盘活了11户闲置农房,给群众带来房屋租金收入近25万元。”——合肥市庐阳区三十岗乡党委委员胡华波

 “目前,村里已形成了文化创意、教育研学、乡村旅游等多个业态。”——合肥市庐阳区崔岗村党总支书记张婷婷

因势利导空心村变成艺术村

作为我省较早“尝鲜”盘活闲置农房的村子,合肥市庐阳区三十岗乡崔岗村走的却是另一条路径。崔岗村靠近水源保护地,几乎没什么企业入驻;又因是岗地,不能机械化作业,土地收成不高,村里不少青壮年都选择进城打工。人口大量流出,让许多农房成了空屋。

日渐空心的崔岗村,却因为幽静别致的自然景色受到了艺术家们的青睐。2012年底,倾心于山水的艺术家策展人谢泽,以每月400元的价格从一户农民手中租用了一套闲置房屋,成为了崔岗村第一位驻村艺术家。

随后,谢泽在网上发了一篇“打造合肥的艺术家村”的贴子,得到了众多志同道合者的呼应。一时间,众多艺术家纷纷慕名而来,争相与当地村民洽谈租用闲置农房事宜。他们对租赁的农房进行改造,建成了美术、摄影、陶艺、手工制作等多个工作室,扮靓了村容村貌,让崔岗村重新焕发活力与生机。

与艺术的结缘,也让当地政府看到了村子发展的新路子。经过深入调研和论证,庐阳区于2013年正式建立崔岗艺术村,将崔岗村的闲置农房利用起来,并对村子进行合理规划。三十岗乡还成立了乡村振兴公司,对乡域内闲置农房进行整体摸排、托管,制定房屋租赁标准,开展系列看房团、“新乡贤”推介等活动,促进闲置农房对外出租,积极盘活闲置资产。“去年我们就盘活了11户闲置农房,给群众带来房屋租金收入近25万元。”三十岗乡党委委员胡华波说。

闲置农房“活”了,产业也跟着“活”了。“目前,村里已形成了文化创意、教育研学、乡村旅游等多个业态。”崔岗村党总支书记张婷婷介绍,崔岗村成立了股份经济合作社,统一租赁闲置农房进行改造,打造了文创商品店、农特产品店、便利店等5家特色门店,村里还经常举办摄影画展、农耕体验、亲子娱乐、田园观光等研学游活动。“2020年,崔岗村完成集体经济收入81.3万元,同比增长53.4%。”

 “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是盘活利用的前提和基础。”——淮南市八公山区有关负责同志

 “流转出去的房屋,怎么改造、如何利用,也要把好关,不能租客想怎么干就怎么干。”——胡华波

完善政策严管理才能善利用

闲置农房能够被盘活利用,一方面得益于乡村旅游等新业态的兴起,另一方面也离不开政策创新。

记者注意到,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完善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政策,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2019年新修改的土地管理法规定,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在此背景下,2020年,我省确定在长丰县等18个县(市、区)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试点示范工作。

不过,在实际操作中,盘活闲置农房,仍面临不少障碍。“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是盘活利用的前提和基础。”八公山区有关负责同志介绍,由于未能完成农房确权工作,试点工作推行过程中,存在着“两头怕”问题。一方面,村民不愿意租期太长,担心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动,丧失权益;另一方面,权属不清,租期不固定的话,社会资本就不愿意投入。“目前只能以政府投入为主。”

闲置农房盘活利用的渠道也有限。记者采访发现,目前对闲置农房的开发利用,多是发展民宿、农家乐为主,但这对农村的自然环境、旅游资源条件有一定的要求。以八公山区为例,该区闲置农房存量200余间,但仅借助风景区周边区位优势,盘活利用了少量农房,剩余闲置农房暂未找到合适的盘活利用方式。

“流转出去的房屋,怎么改造、如何利用,也要把好关,不能租客想怎么干就怎么干。”胡华波介绍,为保障依法依规盘活闲置农房,三十岗乡制定了相关管理规范,对于房屋的租赁用途、使用要求以及违约责任等都做了明确要求。“房屋改建必须经过审批,因为靠近水源地保护区,租赁的房屋不能用来搞餐饮业。”

早期艺术家的自发集聚,促成了崔岗艺术村的名头,提升了崔岗村的影响力和吸引力。现在想要进村,则不像之前租个农房那般简单了。“我们现在既招人,也招商,最好能带着适合崔岗村发展的项目来。”崔婷婷介绍,去年,两名艺术家联手在村里租了7户农房,投资2000万元改建成一处书院,为村子的发展注入了新动力。

让“冷资产”变成“热财富”

农村也兴起了共享经济。一边是农民外出务工进入城镇大量农房闲置,一边是城里人向往“采菊东篱下”的田园生活,现实需求与相关政策相结合,催生出“共享农房”的新理念。房主把闲置农房租赁出去,实现了资源共享的同时,也为自己带来经济效益,让乡村焕发新生机。

农家乐、民宿、居家养老……“共享农房”模式不断创新,开发活力日益显现。但相比于共享单车、共享充电宝等新经济模式,盘活闲置农房涉及的范围更广,面临的问题更复杂,如何保障农民利益、怎么合理合规开发利用、美丽乡村会不会变味,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在盘活闲置农房时,农民利益不受损是必须坚守的底线。闲置农房的流转,包括抵押、出租和转让,要把选择权交给农民。如果各主体之间权益分配不明确、政策配套不完善,开发利用过程中就容易出现矛盾纠纷。因此,一方面要完善法律法规,确保有法可依、有据可查,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农民知情权、参与权及受益权。另一方面,相关部门要积极出台扶持政策,通过简化审批手续、加快资金发放进度等方式,打通闲置农房利用“绿色通道”,激发农民共享农房积极性。

激活闲置农房,产业是依托。推进乡村产业发展,才能实现农村自身造血功能,盘活更多闲置农房。尤其是近年来生态旅游等新业态的兴起,为闲置农房开发利用赋予了新价值。比如,农村电商可作为利用闲置农房的一种新载体,通过社会化运作模式引资经营,将闲置农房转变为特色农产品加工园,不仅解决了农民就业,也凸显了农房价值、提高了土地利用率。

“共享农房”,共享的不仅是房屋,也是美丽乡村。过度商业化容易破坏农村的田园风貌、乡土气息。乡村振兴中既要重视土地、农房的有效利用,又要避免走先发展后治理的老路。以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为原则,以保证数量、追求质量、保护生态为目标,科学合理规划闲置农房,兼顾经济发展与环境友好,守稳绿水青山,留住美丽乡愁,让乡村“冷资产”变成“热财富”,为乡村振兴添砖加瓦。

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和住宅能产生哪些效益?怎样保障相关工作依法依规进行?记者就此对话相关部门负责人和有关专家。

严守制度红线合理开发利用

对话人:省农业农村厅合作经济指导处处长 钱东方

安徽大学农村社会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社会与政治学院讲师 李鹏飞

记者: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和住宅能产生哪些效益?

钱东方:2020年,我省确定在长丰县等18个县(市、区)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试点示范工作。经过一段时间的推进,试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一是探索了盘活利用模式。普遍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发展乡村旅游、餐饮民宿、文化体验等新产业新业态。同时注重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整治,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等,为乡村建设和产业发展提供土地要素保障。二是培育了盘活利用主体。普遍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作为主体,参与盘活闲置农房。同时,注重引入社会资本参与。三是创新了盘活利用机制。建立农村宅基地退出补偿激励和规范有序流转机制,有的地方还推动金融信贷产品和服务创新支持盘活利用。四是拓宽了农民增收渠道。房屋租金、村集体经济分红以及从事餐饮及旅游服务,可为农民带来多项收入。五是壮大了村集体经济。各地在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住宅)过程中,村集体大都能享受租金、分红等持续性收益,推动集体经济不同程度得到壮大。六是改善了农村环境。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住宅)和美丽乡村建设形成正向激励,不仅提升了农民住宅品质和周边环境,也促进了村内道路基础设施和公共卫生设施的完善。

记者:试点过程中应注意什么问题?怎样保障相关工作依法依规进行?

钱东方:闲置宅基地和住宅盘活利用不是为了搞增减挂指标,更不是为城市建设供地。盘活的资源应主要用于农民建房、乡村建设和产业发展。特别是盘活利用的土地增值收益要全部用于农业农村。要坚守盘活利用底线,严守宅基地集体所有制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的底线,同时要符合国家和地方关于宅基地管理、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市场监管和传统村落保护等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实际工作中,既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大胆创新、积极探索,务求取得实效。又要坚持稳字当头,按照试点探索、逐步铺开的原则,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稳慎探索盘活利用的模式和路径,不急于求成,不急躁冒进。最后,要注重防范利益纠纷。正确处理好农户、集体和投资方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确保各方的合法权益,做到互利共赢。

李鹏飞:农房属于农民所有,其如何处理、是否愿意出租或翻修,有完全的自主权。推进试点工作,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不能利用行政手段 “一刀切”式推进,以免好的政策因为得不到群众支持而进展缓慢。盘活闲置宅基地和住宅资源,还要规划先行,合力利用,要结合农村实际,探索闲置宅基地和住宅的开发利用途径,不能盲目上马项目,干扰影响当地正常的生产生活。此外,还要做好农房交易平台建设,丰富平台功能,不仅能提供可交易农房信息,还要完善后续配套政策,让闲置或半闲置的农房不仅能被顺利激活,而且要让相关方对交易和使用无后顾之忧。

记者:下一步如何施措,以顺利推动盘活农村“两闲”工作?

钱东方:一是提升盘活利用水平。坚持因地制宜、因村施策,坚决避免同质化现象。二是健全利益分配机制。完善经营主体、农户、村集体三方共赢的协作机制。三是完善政策举措。按照国家工作部署,选择部分试点县(市、区)先行推开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着力探索在农民自愿前提下,依法把有偿收回的闲置宅基地转变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针对利用闲置住宅发展民宿等项目,研究出台消防、特种行业经营等领域便利市场准入的政策措施。四是强化资金保障。支持各地统筹安排相关资金,用于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奖励、补助等。鼓励金融机构为优良的盘活利用主体提供授信服务,进一步拓展融资渠道。鼓励政府支持的融资担保和再担保机构,加大对相关投资主体的支持。

李鹏飞:一方面,要加强制度建设,在试点过程中及时总结先进经验,形成制度,以便对继续实践探索提供指导;另一方面,要加强农房交易经营标准化建设,针对具有不同资源禀赋的村落,在统一标准下,开发具有村落特色的农房交易经营活动,使其能够产生地域品牌。(宅基地管理与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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