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闲置宅基地房屋,将以这三种方式处置
新的中央一号文件出台后,对农村闲置宅基地房屋的处置也提出了相应的措施。乡村振兴的重点也突出了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房屋,要求各地积极探索各种方式来对农村闲置宅基地房屋进行合理利用和盘活。
此前,无论是土地管理法修改,还是国土部出台的关于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意见等都对农村闲置宅基地房屋的利用有了明确的规定。而从2018年开始,农村闲置宅基地房屋也会根据国家出台的各类政策和规定进行相应的调整,主要还是通过三种方式来有效的盘活和利用。
其一,在尊重农民自主意愿的前提下,鼓励有偿退出
近来,多家媒体平台发文称,过年期间回乡后遇到的诸多闲置土地、闲置农房问题,将此类问题又推到了风口浪尖。一直以来,国家也是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始终对闲置宅基地闲置农房进行整治工作。确权即将结束的2018年,全国各地也将在此类问题上加大整治力度,积极鼓励农民有偿退出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通过各种补偿方式来保障农民切实利益,同时对于退出的宅基地和农房资源进行合理利用。
其二,鼓励农民对闲置农房进行“改造”,探索乡村新型产业发展
农村闲置农房的退出机制遇到“乡愁”的制约因素比较大,许多农民即使将农房闲置也不愿意退出。而伴随农村的发展,农村闲置农房也将面临新的机遇。比如,乡村旅游带动的农村闲置农地农房的利用,比如乡村民宿、农家乐的建立等都能在保障农民“乡愁与财产”的前提下,充分的发挥出闲置变现的作用。许多地方也将通过对闲置农房、闲置宅基地的利用来大力发展新型乡村产业,这也从根上保障了乡村振兴战略的顺利推进。
其三,在自愿前提下,鼓励进行宅基地复垦
宅基地复垦,主要是针对农村建新未拆旧的老房屋以及农民自愿复垦的多余闲置房屋。通过对这些闲置宅基地的复垦保障农村耕地红线,与此同时复垦的宅基地原则上会交于农民使用,而且会根据复垦面积以及其上房屋设施等给予一定的补偿!(聚土网)